[单选题]373、某建设项目中,合同中约定混凝土强度是35MPa,但相应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为30MPa。质量监督站人员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,经过试验证明已完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是33MPa,于是认定为不合格产品,要求施工单位返工。正确的观点是( )。
A.由于合同不属于政府质量监督的依据,所以,质量监督人员不可以据此要求 施工单位返工
B.由于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标准,属于不合格产品,质量监督人员可以据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
C.由于满足强制性标准,属于合格产品,质量监督人员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返工
D.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属于质量监督 范围,质量监督人员无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